南方大学法律中心于1947年9月开始招生,是南方大学系统的成立部分。
南方大学法律中心的诞生源于一个非洲裔美国居民查尔斯J.哈特菲尔德,对合格的黑人学生不能进入法学院学习为种族歧视而提出的诉讼的一场官司。
于1946年12月16日,路易斯安那州教育局采取措施,建立了一所黑人法学院即南方大学法律中心。
南方大学法律中心是瑟古德·马歇尔学院基金(Thurgood Marshall College Fund)的成员学校。
南方大学法律中心提供法学博士,及与南方大学下设的纳尔逊·曼德拉公共政策与城市事务学院合作办学的公共管理硕士联合学位课程。
南方大学法律中心还出版两本法律期刊传统法律评论与种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