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项目由美国国会出台于1990年,其目的是通过海外投资者为美国创造工作机会和投资资本来刺激美国经济。美国EB-5投资移民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每年有一万个名额。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投资至少100万美元,并为美国当地居民创造十个以上工作机会;或者在目标就业区投资至少50万美元,并至少创造十个以上工作机会。
美国投资移民EB-5申请条件:
美国EB-5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只要证明其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即可。而且此资金不要求要通过自己经营企业所得,也可以是继承或者赠与。此移民类别的特色是“全家移民”,即投资人、其配偶和未满21岁之未婚子女均可以同时申请移民。
(1)投资人的年龄无明确限制;
(2)投资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
(3)投资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不须由申请人本身累积取得,赠与、继承等方式亦都可以,但必须是取自合法正当的途径);
(4)投资人必须已经或正积极投入规定的投资金额;
(5)投资人无重大传染病,无犯罪记录。